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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
领导职务
县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工作分工
主持县政协党组全盘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意识形态、保密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政协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个人简历

女,回族,1969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博湖县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曾任乡镇副(乡)镇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县市委常委、副县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