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和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工作;分管社会稳定、统战民宗、民族团结、网信、环境保护,联系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统战部、网信办、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退役军人管理局、人民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男,维吾尔族,1968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博湖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曾任乡镇副乡长、党委副书记、乡(镇)长,县市财政局副局长,县市发改委党支部书记,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县市人民政府副职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