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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
领导职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工作分工
统筹经济运行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改、财税、统计、审计、招商引资、国有资产、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社会保障、就业和劳动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供销、工业园区、电力、金融保险、烟草专卖、机关事务管理、产教融合和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生产建设兵团。
个人简历

男,汉族,1985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博湖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曾任地州殡仪管理所副所长、所长,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地州项目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