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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委编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4-19 11:57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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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湖县委编办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为根本,以深化落实法治领域顶层设计为抓手,以解决当前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编办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强调要以法治建设工作为契机促进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部署、重点安排,科学规划法治建设工作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建设日常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良好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开展专题交流研讨,切实筑牢思想根基。同时,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将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计划,用于法治宣传教育,专门订购普法类杂志、报刊、书籍等资料。

(二)认真履行法治主体责任。编办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县上反馈的共性问题,均建立问题及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三)加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把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宪法、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县委印发的“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明确单位职责,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不断推动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发展完善。结合“主题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首学一小时”、“第一议题”制度、党风廉政教育等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1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1次、主要负责人每期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学习宣传。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县委中心组、编委会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机构编制法治观念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今年来,县委中心组学习2次,编委会学习2次、主题班培训2次。充分利用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治新疆、中国普法等公众号,采取集中学习、理论研讨、观看视频、个人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督促干部坚持每月做好“学法达人月月赛”“普法产品库”作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典型案例报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无纸化答题、全民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答题等,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认知感,提升干部职工的知晓率,扎实推动法治建设工作。

(五)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一是整合执法队伍优化执法体制。按照一个领域设置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全面归并和整合分散在多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责,保留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结合实际探索“局队合一”体制,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负责县域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事项、执法队伍较多,职责关系不顺等问题,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完善基层执法体制机制。整合县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在乡(镇)现有站所、行政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7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由乡(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新政发〔2023〕31号)要求,确定赋权的乡镇(街道),指导乡镇编制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通过后上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待自治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公布实施。

(六)做好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加强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注重提升编委会统筹全局水平,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格按《条例》决策机构编制事宜,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在司法局挂牌子,确保有人干事,高效规范运转;切实执行空编使用计划报批制度,在政法系统招录招聘、人员调动和配备干部前,认真审核单位编制、领导职数情况,核准后出具编制和领导职数通知单,统筹调配执法人员和资源力量,充分发挥编办前置把关和核查作用,确保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用足用好。

(七)明确部门权责。对照自治区印发的《自治区各部门系统区地县三级权责清单目录》,组织相关部门比对认领,形成《博湖县各部门权责清单》,28个部门单位共认领权责事项3451项,明确执法事项及依据,避免出现监管和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确保依法行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提高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反复学、深入学,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树立编制就是法治的理念,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的法治化建设。

(二)强化法治建设,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重点任务和实践要求。持续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从学习、执行到监督的全链条建设,增强操作性、实效性。强化法规制度执行,加强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开展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条条干预”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按照“三定”规定履职等行为,持续做好超编、超职数消化整改工作,积极推动将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情况纳入巡察内容。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聚焦深化改革,完善职能体系。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部门抓好“三定”规定落实,推进部门权责清单认领工作,细化完善部门权责,规范行政职权运行,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要求逐步规范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全面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乡(镇)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依法下放给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