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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湖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6 10:48 来源:博湖县水利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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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新水办【2023】238号)文件要求,我县的吉格代沟纳入山区河道管理,现就我县山区河道管理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现就名单公告如下:

博湖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

序号

河流代码

河流名称

水普内(外)

县级行政区划码

县级行政区划名称

责任人类型

责任人层级

责任人名字

单位

职务

责任人所在行政区

1

KEDBA000000D

吉格代沟

水普内

652829000000

博湖县

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

山加甫

博湖县人民政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博湖县

水普内

652829000000

博湖县

河长责任人

张永锟

博湖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博湖县

水普内

652829000000

博斯腾湖乡

河长责任人

江剑君

博斯腾湖乡人民政府

乡长

博斯腾湖乡

水普内

652829000000

博斯腾湖乡

主管部门责任人

江剑君

博斯腾湖乡人民政府

乡长

博斯腾湖乡

水普内

652829000000

库代力克村委会

河长责任人

玉苏普江·艾比布拉

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

库代力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库代力克村委会

水普内

652829000000

库代力克村委会

巡查管护责任人

玉苏普江·艾比布拉

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

库代力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库代力克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