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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4-02-08 17:23 来源: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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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博湖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农(动检)罚2023 1

行政处罚时间

2023.12.06

行政处罚对象

努尔艾力·牙生

行政处罚事由

202312112时,我局执法人员接到当事人电话。经了解当事人在2023118日从新疆巴州博湖县查干诺尔乡敦村龙马养殖农民合作社拉1匹马到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呼图壁镇县城,到达目的地后未在24小时内报备检验。

行政处罚依据

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在运输途中转运、销售、更换动物、动物产品或者到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运输者(运输者是货主的除外)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0元整(陆佰元整)

公示日期

202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