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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委宣传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8 15:50 来源:博湖县委宣传部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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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博湖县委宣传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县委宣传部始终坚持把普法与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宣传工作各个环节,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宣传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相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博湖县委宣传部高度重视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工作。第一时间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把法治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2023年县委宣传部干部学习计划,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年集体学法13次,自学法律政策知识超过50学时,培训参学率达100%,在部里形成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列席旁听、落实跟学。县委宣传部积极主动与基层党委(党组)对接,3月起每月分别列席旁听36个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月份全覆盖完毕。325日列席旁听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截至目前,县委宣传部已跟学9个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增强了干部职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思想意识,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

三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发放版权保护知识海报300余册,宣传单2000余份,普及群众3000余人,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博湖零距离刊播版权保护视频3期,通过媒体渠道积极宣传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发布了一系列宣传文章和视频,提高了公众对版权保护的认知度,实现了新闻出版网络媒体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建立普法志愿者服务队伍。一是聚焦新时代文明实践“125”工作任务和“2211”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组建了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西部计划志愿者为成员的法律宣讲队伍,联合县乡两级“石榴籽”文艺小分队。二是通过“文艺+宣讲”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50余场次。三是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设立宣传栏、发布宣传信息等方式,向公众普及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版权知识。

运用媒体平台深入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县域媒体优势作用,持续开设“法治博湖”、《法治博湖·半月谈》等专栏,共播出法治类、普法类访谈节目21期;推送法治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等100多条,在各媒体平台刊发稿件500余篇,为持续推进“法治博湖”建设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

六是扎实开展文化市场工作。积极推进清源净网固边秋风护苗等专项行动进基层,重点打击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反对宣传品,查缴非法音像制品和移动存储介质。联合公安、住建、应急、商工、市监、消防等部门,落实做好文化市场监管,坚持行业监管与联合执法并举,2023年持续开展执法检查89次,检查263家次,排查问题隐患85处,整改率100%,为博湖文化旅游市场保驾护航。组织了多次版权保护专题培训和讲座,邀请了业内专家为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版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问题

认真思考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不足。

一是学习投入时间精力不足,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不到位。

二是学用结合不紧密,遇到困难问题自觉用法治思维观点方法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意识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普法宣传的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推进法治建设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对新修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和深度仍有待加强,法治知识掌握广度有待拓宽,相关法治宣教工作的开展仍需坚持,干部自主学习法治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主动性需要继续提升。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县委宣传部不断加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宣传文化工作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法治博湖建设贡献宣传思想文化力量。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县委宣传部与县文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了紧密的协作机制,共同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线索互通,提高执法效率。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普法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工作新方法,努力把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同时继续坚持依法治国,加强执法力度,强化普法宣传,提高版权意识,进一步推动版权事业的发展,为推动我县文化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