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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

发布日期:2022-03-18 10:19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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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博湖县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消防救援大队等13个单位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楼前开展“凝聚你我力量·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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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摆放投诉举报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各单位工作人员向群众现场讲解消费安全和维权知识,积极倡导诚信经营、反食品浪费等理念,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反假币知识问答》、《防电信诈骗知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围绕消费者关心的“如何辨别商品真假”问题,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及普法办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倡导大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指导广大消费者健康消费、放心消费。工作人员热情高涨,主动上前给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群众也主动上前向工作人员咨询法律问题。通过宣传,不仅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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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单等相关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

下一步,博湖县司法局将综合运用各方资源,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为全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共建美好博湖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