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报告
县医保局党组书记 肖翠香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重要指示精神上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参加中心组学法,带头交流研讨发言,带头为干部讲法治课,带头贯彻落实,不断增强法治思想、法治意识。二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依据党章、宪法和法律开展工作做到支持司法、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实践的能力。三是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建立每月学法考试制度、主要领导讲法治课、参加自治区、地区法治培训班、主要领导参加“逢九必讲”“旁听庭审”“干部大讲堂”等方式学习培训。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场次,书记讲法治课3场次,切实树牢法治意识。
(二)“三个强化”做好医保法治建设。一是强化对“一规划两纲要”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统筹谋划2024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办公室具体抓,其他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二是强化对医保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制定并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听取汇报,解决问题。2024年党组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1次,研究法治工作5次。三是强化法治医保贯彻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法治建设要点、方案等,推动法治建设融入医保行政、执法、服务全过程。
(三)着力推动解决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急难愁盼”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健全执法程序。规范协议稽核,定期进行文书评查工作,提升基金监管能力。截至目前,已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二是大力推动部门联合执法。会同公安局、卫健委、市监局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会议2次,形成“综合查一次”清单,并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遵循医保首问责任制等制度;全面推进基层医保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坚持问题导向,构建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上年度述法和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认领上年度述法反馈问题7条,认领法治督察反馈问题4条。法治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整改摆在突出位置,结合自己查找个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亮点工作
普法宣传助力医保法治建设新成效。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及法治宣传在基层群众中的深入度与普及度有待提升,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认知不足,基金监管压力较大。一是节点宣传,强化法治意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抓住“宪法宣传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等关键节点,采用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医疗保障法治宣传活动。今年已开展 10 余次活动,发布“博湖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宣传视频 6 条、信息 10 余篇,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发放宣传资料 10000 余份,接受咨询 500 余人次。二是群众工作,融入法治宣传。将法治宣传融入“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及联谊活动。以基层群众为核心,把宪法与维护稳定法律法规纳入农牧民活动培训及干部入户宣讲内容。医保局干部借下沉走访,联合社区干部了解群众难题,组织政策法规法治宣传 20 余次,入户释法宣讲 10 余次。群众维护基金安全的法律意识显著提高,对医保政策法规知晓率大幅提升。切实解决了群众在医保领域面临的诸多实际问题,极大地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推动医疗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
三、问题短板及下一步工作
(一)问题短板。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力度和深度还存在差距。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理解还不够透彻,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上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二是医保领域执法还需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店的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对诈取、骗取医保基金、不按规定开展医疗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不够。目前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手段更加隐蔽,造假更加专业,查处难度进一步加大,医保部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还需持续提升。三是开展针对性普法工作还需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保政策的宣传责任监督力度不够。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不够到位,将普法与执法、医保服务结合做的还不够到位,借助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宣传医保政策还不够,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宣传医保政策的监督管理还不到位。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与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博湖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水平。 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年终述法制度,全面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三是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医保法治队伍建设,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加快推进医保领域电子处方流转应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管理水平,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全县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博湖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