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结合博湖县实际以及《关于印发〔巴州取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水治办发〔2021〕1号)、《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中“请地下水超采县市根据地下水位变化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的要求,博湖县水利局与博斯腾湖乡人民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对博斯腾湖乡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拟制定了《博斯腾湖乡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件、电话、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4月5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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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博湖县水利局
附件: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方案
博湖县水利局
2023年3月5日
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退地减水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大纲的通知》(新退减〔2019〕1号)和《自治州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巴州取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水治办发〔2021〕1号)及博斯腾湖乡水资源利用现状,拟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为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退轮作休耕、节水灌溉、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切实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二、基本情况
博斯腾湖乡位于博斯腾湖南岸,库鲁克塔格山和南沙梁之间,距离县城35公里,总面积323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84.6%。全乡灌溉面积13.44万亩(库代力克村8.44万亩,闹音呼都克5万亩),其中耕地11.96万亩(库代力克村7.47万亩,闹音呼都克4.49万亩)、林地1.44万亩(库代力克村0.94万亩,闹音呼都克0.5万亩)。
三、基本原则
结合以稳定党的农村土地政策为出发点,以查清土地权属性质为切入点,以恢复良好生态为落脚点,进一步严格落实“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坚持“治地先治水、治水先治井”和“以水定地、以电控井”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坚持全乡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调,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加大超采区治理力度,坚决关停非法机电井,合法机电井实现信息化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取水,使年度休耕、轮耕任务落到实处。
四、轮耕、休耕办法
为保证超采工作有序进行,防止轮耕、休耕产生新的矛盾纠纷,保证正常的农业生产有序进行,让广大种植户逐步合理有序落实轮耕、休耕政策,拟定措施如下。
(一)轮耕、休耕工作方法
对划入保护范围内的基本农田3.5万亩,村集体经营土地0.3万亩不轮耕、休耕。
(二)2022年至2025年轮作休耕计划
2022年将无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不全及证外面积合计1.5万亩无条件轮耕、休耕。
2023年起至2025年完成1.96万亩轮作休耕任务,其中:2023年轮作休耕0.65万亩;2024年扩大轮作休耕0.65万亩;2025年扩大轮作休耕0.66万亩。
五、工作措施
1、积极推进中灌项目的实施。利用博斯腾湖湖水(地表水指标)置换地下水指标,有效补充地下水水位。
2、推进农业节水增效。积极引导鼓励农户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种植耗水量低的农作物。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使用先进节水灌溉设备和技术,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积极推广测墒灌溉、保水剂应用等农艺节水措施,推行水肥一体化,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和量水生产。严格控制发展高耗水农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品种面积,有计划实施轮作休耕措施,大力压减地下水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