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博)自地设(2024-010)号国有建设
用地挂牌出让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博)自地设(2024-010)号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的请示》(博自然资字〔2024〕76号)收悉。经2024年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博)自地设(2024—010)号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
二、(博)自地设(2024—010)号宗地,位于博湖县博湖镇客运站以南,面积3545.96平方米(合5.32亩);四至界线:东至居民区,南至居民区,西至G218国道,北至博湖县客运站(具体位置以勘界坐标为准)。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占地类型为存量建设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经估价,该宗地单价为911.77元/平方米,总地价为323.31万元。
三、由你局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批复。
博湖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7日
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