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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博湖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2 19:11 来源: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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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有效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度博湖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压实法治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博湖县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博湖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博湖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推进各乡镇、各行业法治建设工作,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行政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全社会法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保障。调整充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和守法普法、司法、执法协调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的贯彻实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0223月和8月分别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专题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并安排对自治区、自治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齐抓共管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强化法治建设能力提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办事能力。落实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每年制定学法计划,与时俱进,更新学法内容。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依托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党员干部培训班、执法人员培训班等主题培训班集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等课程。落实各部门办公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网上学法考法制度,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每年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目前,全县共组织开展法治培训班20场次,培训党员干部6700余人次,64名主要领导进行述法,有效提升了基层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思维意识和能力素质。

(二)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保持社会安全稳定。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县委、政府始终把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各项工作落在实处。二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及时分析研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各类风险,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分门别类制定措施,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机制,推进反恐维稳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做到精准防范、精准施策、精准化解。三是坚定有力做好应急处突工作,完善工作预案,落实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四个一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不利影响,最大限度争取好的效果。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形势,树牢底线思维,做实做深做细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平安和谐稳定。

(三)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按照放管服改革任务要求,梳理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三级四同目录。完成6+X依申请类事项合计810项办事指南目录其中公共服务205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32项、行政奖励48项、行政确认156项、行政许可285项、其他行政权82,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二是践行减证便民。积极加快系统整合,推进数据共享,强化办理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邮递办。实现了不动产登记、社保参保、婚姻登记、网上缴税等264项便民利民措施快速办结。注册登记、结算申报、企业开办时间、供水供气等36审批事项,大幅度压缩办结时限占比50%以上,工作效率大幅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三是全面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机制,明确了抽查的原则、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抽查内容100%涵盖市场监管执法事项。2022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7批,涉及检查对象共计418户;跨部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批,涉及检查对象共计15户,开展按时间节点做到任务检查率100%,任务公示率100%四是审议通过并印发《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县公安、交通、市监、水利、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制定并实行免予处罚清单105条。

(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备程序,提高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并印发《博湖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工作手册》施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渠道,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实行制定单位和备案单位双重审查机制,法律顾问协助审核,规范文书格式,以制度促规范运行。建立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2022,全县共制定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均达到100%,做到应审尽审。开展清理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总数为56件,其中继续有效7件,废止47件,拟修改2件重新发布后继续施行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落实重大决策法治化程序。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县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等重大事项决策会议均有县司法局作为成员列席,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二是全县32个村(社区)均签订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合同,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县直各部门法律顾问实行“1+x”模式,覆盖率达100%三是积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及政府重大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重大项目落地审查、企业破产处置、复议案件讨论等,最大限度地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撑和法律服务,有效防范了政府决策风险,参谋、助手作用得到切实发挥。目前,为县政府和部门处理重大涉法事务7件。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规范严格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法治建设水平,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相关执法职能,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运输交通监管执法大队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综合执法范围,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案件审查和评议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目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办结三是提高执法办案质量,83日至5日,博湖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县依法行政业务指导和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重点从农业农村、住建、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税务等16家行政执法单位中抽取20221月至7月办结的136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在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开展集中交叉评查。评查案卷质量整体较好率达90%以上。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今年3月对《综合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进行了修订,督促各乡镇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为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建立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运转机制,全县成立了由企业各部门职工共40人组成的9支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消防、林草局共80人组成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三是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为载体,通过消防宣传车、发放安全宣传单、安全宣传册、开展居民安全知晓率调查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社会宣传。截止目前,全县邀请相关专家开展安全应急培训2次,极大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应急救援常识和技能。四是开展应急物资的普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今年9月开展了应急物资普查工作,我县应急物资储备有帐篷、大衣、应急逃生绳、头灯、折叠床等应急物资,实有应急物资数量与报表数量一致,存放地点能够有效保存物资。五是做好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2022,全县各乡镇、部门、企业先后开展了各类应急演练22场次,参加演练人员达1000余人

(八)建立调处机制,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是充分借鉴枫桥经验,以我县五级联调经验做法为基础,坚持以组织建设走在前,预防工作走在先,调解工作走在早,回访工作走在勤召集人制,有效整合各类优势资源,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动发力,持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1+4+N”召集人制,推行警司联动矛盾调处机制,不断寻求矛盾纠纷的最优解,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三是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五办六中心、社会力量的多元主体作用,以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载体,集合能够调动的力量资源,整合法院、司法、综治中心、群众工作中心、派出所、信访办、律师服务所和其他职能部门资源,打造一网四中心建立共建解纷力量、共搭解纷平台、共谋解纷策略的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2年,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85,成功率达99.9%,司法确认19件。

(九)聚焦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县人民政府始终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报告重大事项,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加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617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博湖县执法领域法治建设重大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审议通过并印发《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博湖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办法》《博湖县重大执法决定事前风险评估沟通制度》《博湖县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四个指导性机制制度文件,行政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不断健全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升级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并上线运行,制定博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校制度,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持续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发布的原则,督促各行政机关规范做好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并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考评指标。2022全县网上公开政府信息2684条,发布政策解读、政策问答信息3条、回复县长信箱39条。

(十)广泛宣传,全民普法成果显著。研究制定《博湖县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要求,围绕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树立日日有普法、月月有主题、季季有宣讲、年年有提升全民法治宣传活动品牌,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坚持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利用法宣在线”“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学习强国等线上线下模式,通过集中学、引领学、自学等形式开展一把手讲法治、与法同行等法治宣讲72场次、受教育3172人次。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宪法知识宣传讲座9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7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法律咨询活动30场次、咨询服务120余人。开展企业法治体检2家。二是充分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制定《博湖县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实施方案》《法治副校长考核细则》,选聘48名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五个一”“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全县15所中小学共开展课前讲法活动324次,组织召开主题班会76场次,手抄报比赛15次,法律知识讲座19场次。三是按照评选原则、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通过村民自荐和村(社区)两委推荐、组织选拔等方式积极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按照每个村有法律明白人不少于3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不少于4标准,截至目前,全县25个村共评选出101法律明白人54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四是扎实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无纸化答题活动1927次、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举办的网上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1216次、参加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1203次。通过LED显示屏循环播放国家安全教育视频、典型案例、宣传标语等线上宣传资源扩大国家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面。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和防范常识,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受咨询23次,受教育群众达800余人。各乡(镇)利用国旗下宣讲、农牧民夜校、大喇叭广播宣传、标语横幅等方式宣传国家安全50余次受益群众1万余人,入户释法359次,受益群众1200余人。五是坚持从抓典型入手,以点带面,实施整体推进的方式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我县已创建全国、自治区、自治州民主法治示范村各1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六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服务平台,破解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多头跑无处办的难题,完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所站合一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2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达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要求。2022,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17件,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援助30件,办理公证案件519件。

二、存在问题

2022年,博湖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仍有不足之处:一是法治政府总体建设方面还有短板和弱项;二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合法性审查存在一定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推动建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加强法治督察督办,强化督察结果应用。抓住关键少数,补齐身短板弱项,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开展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调整等,不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公示执法事项等信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四)加大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配齐配强专(兼)职普法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注重公众普法宣传与系统内部普法宣传相结合,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普法宣传能力,面向服务管理和监督对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博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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