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推进“生态博湖、和谐博湖、实力博湖、魅力博湖、幸福博湖”建设步伐,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植树时间
2022年3月29日(1天)
二、植树地点
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
三、 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劳动工具、午餐,做好植树造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做好人员安全及环境卫生工作。
(二)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小分队,提供医疗卫生保障;由县公安局负责做好交通安全保障;由县文旅局负责做好宣传报道。
(三)各单位挖种植穴完毕后,由林草局技术人员验收,凭验收单到指定地点领取苗木,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栽种,经县林草局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收队。对未完成植树任务或不按要求实施的单位,将由县绩效办给予通报批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纳入单位全年考核。
(四)各单位可组织干部职工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党日”开展系列活动。
(五)各单位务必于3月28日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博斯腾湖乡人民政府处领取任务,具体事宜与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
博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