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以来,博湖县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控制工作。
一是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能耗“双控”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调整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部门的能耗“双控”职责,并把范围扩大到县域兵团二师25团,为实现节能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压实责任,强化节约能源目标管理。明确2022年县域能耗强度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3%的目标。县主管部门与县域内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3家企业签定节能目标责任书,把能耗工作如实纳入统计。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加强电力的降费保供管理,确保煤炭、电力市场有序稳定。
三是宣传培训,夯实能源统计工作基础。1月份,县发改、统计、商工、环保等部门联合举办节能减排双碳工作培训,提升企业的节能降碳意识,提高企业能源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性。3月份,撰写《博湖县能耗双控和双碳工作的思考》调研报告,并开展授课培训,进一步宣传节能低碳工作。6月份,全县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宣传“绿色低碳,节能先行”和“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主题,号召全社会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低碳消费、落实“双碳”政策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是节能监察,落实节能降耗工作。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及公共机构等行业领域的节能降耗,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督促工业节能,推行建筑节能,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公共机构率先做好节能减排,开展2022年公共机关能耗统计和碳排放基础资料收集,强化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油、节气等工作。完成2022年全县635户煤改电任务,推进清洁能源取暖工程。
经过以上多项措施,博湖县1-3季度能源消费总量11.26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3%,能耗强度(单位GDP能耗)0.63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3%,博湖县域能耗“双控”工作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