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教科字〔2022〕46号
穆莉委员:
您好!你们在博湖县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强班主任工作津贴的建议》(第20221102124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教科局认真贯彻落实班主任津贴发放及核算工作,自实施班主任津贴发放工作以来,博湖县教科局及各学校根据自治区下拨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班主任津贴分小额、大额津贴两种(其中小额津贴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其中关于班主任津贴的发放方式,博湖县各学校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具体的发放方法为:小班额津贴按照20人以下10元/班/月,30人以下12元/班/月,40人以下16元/班/月,40人以上18元/班/月标准;大班额津贴仅覆盖义务段学校,按照20人以下90元/班/月,30人以下110元/班/月,40人以下130元/班/月,40人以上150元/班/月。
综合班主任津贴发放情况,我县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平均120元左右。提案中提及焉耆班主任费每学期1000元,和硕县班主任费每月420元,库尔勒市班主任费每月740元。经与以上县市沟通,均与我县一致。
主管领导:董芙蓉职务:县教科局党组书记
承办人:刘娟职务:县教科局思政办副主任
联系电话:0996-6621045
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8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