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博湖县苇区用地定级估价及年租金更新成果的公告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完善苇区地价体系,根据国家规范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2021年度《博湖县苇区土地定级与平均地价更新报告》,经博湖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一、苇区用地定级成果 博湖县大、小湖苇区用地定级更新成果以《博湖县大、小湖苇区土地分等定级图》中标明的界线为准。 二、基准地价内涵 苇区土地级别平均地价是指在估价期日为2020年12月31日,芦苇生产所需的基础设施基本配套,且作用发挥正常的三十年期的芦苇用地公开市场条件下的各级别内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三、基准地价水平 博湖县苇区用地基准地价表: 等级 单价 元/公顷 元/亩 一级 28650 1910 二级 17805 1187 三级 9750 650 四级 3900 260 五级 930 62 四、苇区用地年租金水平 博湖县苇区用地年租金水平表: 单位:元/亩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单价 38.62 24.00 13.14 5.26 1.25 博湖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