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博湖县审计局,是博湖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成立于1984年6月,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审计局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县的审计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三)人员情况
博湖县审计局内设有经济责任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办公室、综合审计室等4个科室。县编办核定编制16人,现有干部职工15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2人,工人司机1人,事业编制3人,公益性岗位2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1522758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522758 元;财政专项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余0元,其中:上年国库额度结余 0元;
相应安排支出152275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5594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1068元,医疗卫生77950元,住房保障支出97798元,其他支出 0 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1192942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16003 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76939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24 元、公务接待费523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068 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在职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 63000元
开展审计业务经费,其中财政拨款 63000元,上年额度结余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