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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对《博湖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4 16:30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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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对《博湖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市地价体系,按照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博湖县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将《2020年度博湖县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件、电话、邮件等方式,于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博湖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沈国龙 

  联系电话:13345459849

电子邮箱:313380916@qq.com

博湖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

        博湖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新一轮

更新成果

基准地价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项目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日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在自然资源管理中,基准地价通常作为考核地价的最低控制线,为政府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时宗地地价评估提供依据。

    博湖县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工作由博湖县自然资源局、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共同协作完成。该项工作得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巴州自然资源局、博湖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博湖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博湖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博政办﹝2020﹞54号)、课题组。按照国家规范及省国土厅《关于做好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准地价每三年一更新,我局自2014年组织开展上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至今已有六年,原有的基准地价已不能适应当前城市发展的要求,为了使城市土地得到可持续利用,使博湖县建设得到健康发展,地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为了使基准地价成果符合地产市场的客观实际,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在影响地价的各种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有必要对城区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土地进行全面更新。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0年度《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基准日统一

设定为2020年12月1日。

  1. 基准条件

  2. 基准地价内涵

博湖县城区基准地价的内涵界定为:定级范围内各级土地在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供热、通天然气和宗地内场地平整),容积率为1.0,各类用途土地在2020年12月1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50年)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各土地级别内平均价格。

博湖县各乡(镇、景区)区域平均地价内涵为:估价范围内在开发程度为“四通一平”(通上水、通路、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容积率为1.0,各类用途土地在2020年12月1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50年)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2、土地级别范围

一级地:是博湖县城区中心地段,基础设施齐全,人口密集,商业服务业网点密布,土地利用效益好。北至健康路以北140米,西至光华路,南至吉祥路,东至银湖路。包括速8酒店、运管站、原党校、农机局、芦苇管理局、质监局、原体育中心、旅游局、博斯腾湖管理局、环保局、地税局、国税局、财政局、广电局、水利局、交通局、客运站、公安局、看守所、禁毒办、国土局、妇幼保健院、屯河番茄制品分公司、博湖农商银行、工商局、绿洲宾馆、县法院、建设局、检察院、计生委、武装部、县政府、邮政局、科技局、供销社、博湖中学、农业局、动物防疫站、林业局、交警大队、统计局、影剧院、劳动就业局、新华书店、面粉厂、粮食局仓库、阳光幼儿园、农贸市场、疾控中心、博湖镇政府、蒙医院、药监局、教育局、老年活动中心、人民医院、民政局、县一中、县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苇板厂等单位。

二级地:在南、西、北三面环绕一级地分布,北至团结路以北140米,东至银湖路,南规划南环路,西至西环路。基础设施基本齐备,交通通畅,人口较密集,土地利用效益较好。包括恰葛美食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文化局、体育场、酒厂、第一小学河西校区、污水处理厂、番茄厂、线缆厂、供电公司、博斯腾湖大酒店、巴州种畜场直属学校、蓝翔水产加工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县园林场、塔里木石油勘探公司博湖基地、汇之源小区、县森林警察大队、团结小区、建宇河滨花园、天湖湾广场等单位(小区)。

三级地:二级地以外至估价区界线内的地区,该级地基础设施参差不齐,人口稀疏,与农区交错分布,土地利用效益较低。包括西海龙马苑、国道南侧垃圾转运站、印象西海度假村、质信家具厂、鑫泰燃气液化气加气站、野生鱼早繁中心等单位。

 土地级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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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级别面积量算

表1  博湖县城区土地级别面积表

类型

一级地

二级地

三级地

合计

面积(公顷)

131.85

327.01

806.88

1265.74

比例(%)

10.42

25.84

63.75

100.00

4、基准地价成果表

表2: 博湖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类型

计量单位

土地级别

一级地

二级地

三级地

商业用地

元/平方米

630

430

270

万元/亩

42

28.7

18

住宅用地

元/平方米

380

240

170

万元/亩

25.3

16

11.3

工业用地

元/平方米

170

125

108

万元/亩

11.3

8.7

7.2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元/平方米

190

145

120

万元/亩

11.3

9.7

8

表2: 博湖县各乡(镇、景区)区域平均地价表(元/平方米)

乡镇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本布图镇

160

100

90

100

乌兰再格森乡

160

100

90

100

查干诺尔乡

140

100

90

100

才坎诺尔乡

140

100

90

100

塔温觉肯乡

140

100

90

100

博斯腾湖乡

140

100

90

100

大河口景区

210

140

100

110

白鹭洲景区

180

120

100

110

扬水站景区

180

120

100

110

阿洪口景区

210

140

100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