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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30 13: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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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博湖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以及博湖县党委、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扎实有效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税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和博湖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扎实、有效、圆满有效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博湖县税务局充分利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县域覆盖面,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欠税公告4条,非正常户公告4条。

2.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积极同中国税务报、新疆日报、人民网、央广网、中新网新疆和博湖零距离等媒体合作,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在媒体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27条。

3.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召开6次税企座谈会,面对面、一对一地接受社会公众咨询,2024年共发放税收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博湖县税务局全面加强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2024年,博湖县税务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依申请事项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博湖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部署,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打牢了博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基础。二是严格把关,加强信息公开审核管理。落实三级审核制度,严格审核信息内容,明确信息是否可以公开、如何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及时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博湖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区局、州局关于网站维护及信息公开要求,确定专职人员操作内容管理系统,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发布、维护;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博湖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线上渠道的公开,借助办公楼公示栏、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线下方式,全面、及时地公布最新税费优惠政策涉税事项信息打造“线上+线下”双渠道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博湖县税务局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对内接受党委纪检组全流程检查,对外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一年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的失、泄密事件,也未造成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旨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博湖县税务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集中在: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二是存在公开不够及时,信息质量有待提升的情况。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以新媒体形式解读相关政策能力仍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自查。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对应公开未公开、应更新未更新或公开形式、时间与规定不符的事项和内容按规定及时进行修补完善。二是提升政府信息质量。加大培训力度和培训范围,针对信息内容、格式作出明确要求与规范,注重公开作用、拓宽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严格监管政务新媒体。

(三)改进成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升了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评机制,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奖惩分明、公开到位。三是扩大公开渠道。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