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30 13:40 来源: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量: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博湖县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现将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效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建设,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2024年,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信息108其中:部门动态82条,公示公告2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我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四)平台建设方面。健全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了工作制度。我局根据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二是部署落实。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科室,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涉及面不够广泛。信息公开主要针对部门动态,对业务和政策法规公开面较窄,群众关注度不高。二是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高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将继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宣发力度,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