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博湖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强化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按月、季、年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公报、统计数据以及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成果,及时通报经济发展阶段性成效,做到月度数据及时公布、跟进解读,季度数据、年度数据及时上网。全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博湖零距离”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开发布经济动态、统计公报、统计数据、政策法规等各类政务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我局认真做好统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咨询工作,未依申请公开事项件、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权责清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发布自查。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方式方法,除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外,充分利用“博湖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和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专栏等信息公开渠道,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及时更新经济发展数据和工作动态,扩大宣传覆盖,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职责,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平时考核,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量化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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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和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发布的内容不够详实,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数量有待提升;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今后,博湖县统计局将围绕中心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着力提升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常态化自查网站栏目是否更新、信息是否准确、要素是否齐全、互动回应是否及时等,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