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湖县统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围绕统计监测、统计公报、统计政策法规等热点问题解读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经济数据变化情况以及与国计民生之间的关系,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统计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抓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公开公报类信息1条。二是有序发布常规统计资料。全年季度数据共发布4条。发布2022年博湖县统计公报。三是公开统计行政处罚信息、设置违法举报联系方式等。四是常态化开展2023年度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预算决算、机构职能配置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做好统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咨询工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统计执法信息公开,在“双公示”“权责清单”目录中,公开统计执法流程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及5件执法案件,使统计执法检查的依据和流程一目了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凡是上网信息必须审定,规范了统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博湖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对公开内容层层把关,加大审核力度,对重要内容报送县审读中心审核后发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对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的年度考核内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和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不足:一是信息上报工作较为滞后,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广泛性和深层次不够,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要。 今后,博湖县统计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统计信息;二是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数据分析能力,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统计服务职能,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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