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电话0996-6929513,邮编:841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现将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息公开目录标准规范》的要求,依托博湖县政府门户网站、博湖零距离微信公众号,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提升服务效率。我局进一步围绕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在优抚安置、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贯彻《条例》的长效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逐项进行梳理和完善,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覆盖面,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积极落实,面向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在办公区域设立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查阅点、政府信息查询点等。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我局利用政务公开业务专题会,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防止涉密和敏感信息直接上网;主动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沟通交流,学习先进单位经验,不断提升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高效、准确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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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
二是信息公开仍然存在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信息更新频率,畅通政策咨询频道,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二是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主动公开、加强监督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积极发挥各业务科室的业务专业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