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11:32 来源: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点击量: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电话09966929513,邮编:841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现将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博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息公开目录标准规范》的要求,依托博湖县政府门户网站、博湖零距离微信公众号,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提升服务效率。我局进一步围绕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在优抚安置、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贯彻《条例》的长效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逐项进行梳理和完善,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覆盖面,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积极落实,面向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在办公区域设立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查阅点、政府信息查询点等。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我局利用政务公开业务专题会,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防止涉密和敏感信息直接上网;主动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沟通交流,学习先进单位经验,不断提升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高效、准确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

二是信息公开仍然存在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信息更新频率,畅通政策咨询频道,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二是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主动公开、加强监督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积极发挥各业务科室的业务专业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