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贯彻落实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落实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热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多个方面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水利局重点公开领域,公开我县河湖长名单,并在河道相应位置设立河长公示栏,接受群众监督。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公开农村饮水安全、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灌溉等各项水利项目的批准实施、工程进展、资金落实等信息48篇。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明确主动公开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方便群众查阅办理,发挥监督作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登记、及时受理、及时更新并公开县水利局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以及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职能情况。对外公开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格式文本(包括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本)。2023年,县水利局没有收到公民或法人书面或口头提出的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博湖县人民政府网“上传网站信息、保密审查”三级审核表》要求,规范信息报送及发布流程,明确原则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一是完善政务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全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汇报,实事求是。三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隐私管理,上传信息时注重保护群众及相关部门隐私信息,不定时自我排查,及时纠错,严格把关,举一反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保密、不公开”
四是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情况。严格落实公开前信息审查机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把关,避免不能公开信息的非法发布和公开,保证信息的安全,做到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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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2023年度信息简报数量较少,二是没有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加强政务服务。继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将常抓不懈,严格遵循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