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要求,现公布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我局在林木采伐、占用林地和草地等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以来,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总体部署,及时更新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并结合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林草征占用、林木采伐、林草管理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部门动态34条、公示公告3条、政府信息公开3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职权,坚持依法依规受理、主动沟通对接、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准确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博湖县人民政府网“上传网站信息、保密审查”三级审核表》要求,规范信息报送及发布流程,明确原则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一是完善政务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全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汇报,实事求是。三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隐私管理,上传信息时注重保护群众及相关部门隐私信息,不定时自我排查,及时纠错,严格把关,举一反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保密、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度,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充分利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林草动态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情况。由办公室牵头,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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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公开形式缺少创新;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学习和培训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高效。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再深化。突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深化工作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公开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