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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1 05:06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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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博湖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博湖县人社局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博湖县人社局高质量发展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依托博湖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我局202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信息28条;政策解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局宣传信息中心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人社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上级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二是根据区电子政务办统一部署,我局新增“行政处罚”栏目1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了工作制度。我局根据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二是部署落实。制定实施《博湖县人社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科室,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

本年废纸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与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县委要求及群众期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有待加强;二是针对信息公开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我们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针对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新思路、新方法来解决遇到的新问题。二是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信息公开网站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尤其是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扩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协商机制,加大信息采集数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