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报告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张鸿强
根据有关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博湖县应急管理局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十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要求,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及应急管理各类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今年以来,组织中心组学法4次、干部政治理论学法36次。
(二)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博湖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编制《博湖县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有权力事项109个大项和13个子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72项、行政强制事项12项、行政检查事项11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行政奖励事项6项、其他权力事项13项,并按程序在博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认真落实“法宣在线”“应急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学法效果。12名干部完成法宣在线学习60小时、完成应急管理网络学院2期专题课程。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执法服务指南、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在博湖县党政信息网公示,截至目前,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条、行政许可信息2条,应急管理局作法治政府工作报告1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次。制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公职律师1名,法制审核人员2名,对执法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确保处罚案件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处罚适当。
(五)上年度述法和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上年度述法中存在的3个问题,我局通过持续加强学法、提高法治意识、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等,现已将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二是自法治督察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参与督察工作2次,针对存在的3个问题,我局通过专题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按时间节点上报依法治县办。
二、亮点工作
搭建视频平台,打造“互联网+智慧监管”新模式。建成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安装摄像头,对辖区内工贸、危化、非煤矿山等企业进行24小时视频监控。将企业监控点现场影像数据实时传输至视频监管平台,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可视化管理。依靠电脑端系统平台,采取线上执法巡查的方式,值班人员每日开展视频巡查,实时记录并上报隐患排查情况,通过每日视频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小问题小隐患督促企业实时整改,对问题突出的隐患,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执法,通过线上+线下执法,有效纠治各类“三违现象”,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真正对生产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杜绝频繁执法的现象。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
(一)问题短板。一是法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执法任务重、涉及面广,执法程序的规范性还不够,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二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水平仍需增强。三是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执法公开度、透明度尚不能达到“阳光作业”的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长效管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三是加快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常态化。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应诉、合作项目洽谈、遗留问题破解等方面的参与度。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