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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国节•清明节】清明节防火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19-04-07 17:30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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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及时清理家中阳台和房前屋后的可燃物,防止发生自燃。

2.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不超负荷用电,不乱接电线,及时更换老旧电器线路和设备,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3.农村家庭不要在炉灶、燃气旁对方秸秆、柴草,避免被余火引燃。

4.倒火灰(如柴灰、灶灰、煤灰)时,不能靠近易燃物、可燃物,要用水将火灰浇灭后,倒在安全的地方。

5.大风天气施工时,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动用明火、电焊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油漆、稀料等易燃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安全的地方,远离火源;施工现场应及时打扫,清除木屑、漆垢、残渣等可燃物品。

6.严谨携带火种进入仓库、堆垛、货场;车辆进入时必须佩带符合要求的排气火花熄灭器、防火罩,在指定的地点停车,不得在可取临时加油或修理车辆。

7.在塑料大棚、暖棚生火炉取暖时,炉桶周围要做好阻燃防护,禁止在大棚附近吸烟动火,若需照明时,所有的灯泡不应高于60W,且灯泡应与棚顶预留60cm安全距离。

8.要尽量避免垃圾焚烧和烧荒行为,春耕生产若需动火,要留有专人看护,注意附近环境,远离林区、房屋、堆垛等易燃可燃物,并做好防护措施。

9.吸烟不可乱扔烟头,以防引起火灾。尤其是进入林区、山野进行户外游玩时,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0.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发现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