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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04-01 17:40 来源: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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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观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执法、普法协调并进,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党组中心组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和与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共计与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多部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全局执法人员学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今年截至目前,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开展集中理论学习50次,参加人数1500余人次。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放”上,着力优化审批流程;在“管”上,聚力提升监管效能;在“服”上,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认真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促进“一照一码”的广泛应用。全面推行“网上办”。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切入点,深入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实现了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的线上线下服务融合的登记方式。截止目前办理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371件,网办率100%。个体工商户登记推行“一核制、一人通办、当场发照”制度,使办事群众不离开窗口就能“即时办结”。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减至0.5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全面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权,采取线上线下两种备案、公告程序,精简申请文书材料和拓宽注销渠道等形式,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实有市场主体3693户,新增市场主体368户,其中新增企业98户,个体工商户25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户。2023年截至目前,全县企业年报完成率98.98%,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9.51%,个体工商户年报率100%。

3.认领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按照县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对认领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不存在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今年截至目前,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认领县市级权责事项447项,其中行政裁决3条,行政处罚353条,行政检查34条,行政奖励2条,行政强制22条,行政确认2条,行政许可13条,其他行政权力18条。

4.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成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抽查的原则、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抽查内容100%涵盖市场监管执法事项。2023年截至目前,全面开展单位内部监督抽查9批次,检查151户;跨部门监督抽查9批次,检查38户;自治区下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7批次,检查31户;自治州下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6批次,检查13户。

5.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一是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进行审查,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为我县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重点对县政府及各部门发布的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文件进行清理规范,暂未发现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公平竞争的内容。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全方位加强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1.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立足于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为确保本局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凡涉及食品安全、质量安全、药品安全等重大事项、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依法需要听证、案件情况疑难复杂等的,均要事先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三是配齐配强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设立了政策法规科,配备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制审核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今年截至目前,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82起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

2.严格规范性文件处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监督职能,坚持行政行为提前介入,从源头上把好审查关。凡规范性文件在签发前必须由法制机构进行合理性和合法性核审把关,未经核审一律不准对外发布,确保出台的每份规范性文件,既适应监管的需要,又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管理行为。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合法、公正。规范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等行政许可程序;规范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听证、决定、执行等行政处罚程序;完善对行政检查、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程序。二是把好案件核审关,实行一案一审制。重点加强对办案时间程序、时限要求、违法事实、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有效性等环节的核审力度。严格核审人员职责,确保每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对发现的问题,法制机构提出书面纠正和补正建议,办案机构及时进行整改,有效维护了核审权威。截止目前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82件,罚没款达17.92万元,其中罚没款万元以上的案件4件,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三是严把行政强制措施关,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实行全程监督制。对强制措施文书由法规室统一管理备案,做到每份强制措施统一编号,专人领取,使用备案,强制措施文书备案率达100%。定期对本局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必须到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依据的不得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完善行政强制措施审批程序等,确保行政强制措施使用规范。截止目前共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44份,均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备案审查。四是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督导在前。成立了由一把手任主任的审案委员会,负责对查办的大案、要案和疑案,定期召开会议,实行事前集体研究、集中讨论,在立案审批、案件定性、会审研究等事项做到凡批必审、凡审必严,有备办案。确保处罚的案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制定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解决现场执法取证难、手段单一和执法技术含量低的问题,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购置了14台现场执法记录仪,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各执法队配备执法记录仪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督检查等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

2.严格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对本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进行了梳理审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局干部的执法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截至目前,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执法人员36人。

3.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地在国家企业信用监管平台上进行公开,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2023年截至目前,公示行政处罚82条,行政许可389条。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解决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发现行政违法行为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建立联络员制度,由专人负责案件的移送、接收和日常联络工作。2023年截至目前,办理行刑衔接案件1起。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实事求是,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检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以代表建议办理为契机,推动了本部门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2.严格落实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行政执法权力行使情况实行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建立跟踪监督、预警提醒制度,做到从源头上加强监督和制约。同时,突出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对执法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畅通管理和服务对象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权力在框定范围内行使。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今年,我局执行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实现12315投诉举报24小时服务。2023年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61起,其中投诉47起,举报14件,办结61件。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一是坚持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原则,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依据,书面或口头告知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参与人。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让文明规范执法与广泛深入普法相互促进。二是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发挥本部门职能优势在相关时间节点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及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等主题活动,认真开展普法宣传。2023年3·15活动期间制作普法宣传栏1个、宣传横幅2条、宣传资料600余份;开展了12315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共举办3场次,共计参与330余人次。4·26知识产权活动周期间,悬挂横幅1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答疑咨询20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执法办案质量有待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涉及点多线长面广,监管要求逐年提升,专业化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监管能力不足。少数办案人员对办案规则、办案程序、办案文书不够熟悉,不能准确把握行政自由裁量权,个别案件办理质量仍需提高。

(二)法治宣传力度不足。未能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站、法治宣传专栏、书写标语、专项活动、各种会议和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群众对相关食品用药法律法规的认识不深,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仍需不断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开展对个体、企业的业务培训,同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个体、企业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中心政务大厅,发挥大厅LED电子屏的宣传效果,为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充分利用新媒体新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当地电视台、无线广播微信、QQ、微博、抖音等APP进行法治宣传,扩大宣传面。通过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全系统业务培训,进一步创新组织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分版块、分层次培训干部,提高干部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