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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30 13:08 来源:博湖县税务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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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不断强化税收征管,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深入推进依法治税。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重要学习内容,全年共学习相关内容12次,共计14课时。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牢牢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不动摇,坚持依法征收、依率计征,杜绝“不作为”而应收未收现象,科学统筹组织收入工作,定期开展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把该征收的税费依法依规征收好,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退税减税降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为使广大纳税人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通过多次线上培训、线下辅导等形式,先后为纳税人解读“六税两费”减半、缓缴社保费、留抵退税等相关优惠政策,全面累计开展5次专题培训。切实引导纳税人把相关政策理解透、运用好,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员,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转变部门职能,提升行政效能。二是持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办税模式,开展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非接触式、政务服务“好差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容缺办理、远程帮办、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办税措施,严格落实“全程网上办”事项,继续优化电子税务局运行、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掌上办理”,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三是畅通线上线下反馈渠道。依托企微税、微信群、QQ群、钉钉群、电话沟通等方式,拓宽涉税办理问题反馈处理渠道,强化技术支持服务,实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问题。四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活动,组织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3次,已收集到纳税人相关问题及建议18条,现均已进行回复解决。实现群众诉求快响应,全面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难心事、揪心事,不断促进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双提升。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积极参与税收立法工作。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积极参与上级布置的税收调研、税收立法征求意见、政策效应反馈等工作,认真学习、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上级修订文件提供参考意见,并将意见梳理上报。

2.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每年定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上报,2022年累计开展清理工作2次。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建立并修订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从程序上坚持提前报告议事内容、避免临时动议、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二是坚持会议形成记录,有专人记录、参会人员签字、会议记录及时归档。

2.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决策依法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将涉及纳税人权益的重大税务事项纳入集体审理范畴,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落实重大项目安排依法集体决策制度和大额资金使用依法集体决策制度,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基本原则。

3.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前,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同时,根据巴州税务局制定的《巴州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操作规定》《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业务规范》等相关配套文件,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名,达到执法人员的5%。2022年我局没有作出需要法制审核的相关执法决定。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巴州税务局统一配备法律顾问团队,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团队,1名年轻干部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为单位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提供了人才保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严格贯彻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等。利用数字人事系统加强干部考核管理,规范内部管理方式,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2.规范税收执法程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三项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程序要求。推动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覆盖。对照《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对应公示事项全部公示到位,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配备执法记录仪9台,在执法存储平台录入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8条。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要求,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工作水平。

3.严格行政处罚流程。严格依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第一批、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按照规定的违法情节、违法程度和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增强了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2022年我局共实施处罚60户次,“首违不罚”92户次,处罚依据、罚款金额均符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迄今,除2022年新招录公务员外,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执法人员都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开展宣传教育,提升防灾救灾意识。加强日常宣传教育,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就日常生活中的防灭火常识、个人面对突发火灾事故如何救灾及逃生、灭火器和防烟面罩的使用方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认真查找应急风险,将原有的防盗、防火、防地震等多项应急预案进行整合,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2.重视税费争议调解工作。统筹运用人力资源,合理配备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法律、税收等专业人才参与涉税争议调解工作,注重提高咨询调解人员专业水平,保证调解工作质效。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提高对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和舆情控制能力,采取有效措施,综合运用调解、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加强纳税人的需求管理,树立纳税人的需求无小事的理念,对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及时予以解决。对于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通报中的问题能够对照自查、不断完善,对于相关部门转办的纳税服务事项,能够及时处理、限时回复,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既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也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加强法治人才建设,鼓励执法人员在职学法、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税收业务运用的能力。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坚持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在分管股室落实“一岗双责”,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加强日常廉政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发生。2022年开展日常执法督察、退税减税政策落实专项督察、出口退税业务督察等工作,发现3条问题,提出整改建议3条,并及时督导相关股室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执法责任制追究,充分发挥了以督查漏、以督提效的目的。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民主监督以及相关部门的行风评议、明察暗访、行风热线等,不断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借助门户网站、企微税、钉钉群等途径传播涉税信息、接受外部监督,致力于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外部监督网络体系,让更多公众参与进来,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

3.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把落实税收执法责任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一环,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2022年在上级督察、日常监督和风险防控中,共计进行执法责任制追究39人次,其中批评教育36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多种途径公开税务事项,包括对权力责任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一般行政处罚、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结果、欠税公告、“最多跑一次”清单等行政执法信息、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等事项。同时做好全面动态信息更新,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九)全面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扎实推进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设立自助办税区,配置1台自助办税终端,6台外网电脑,1台复印机。依托税企互动平台,逐步拓展智能线上咨询辅导,探索向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需求纳税人推送定制“红利账单”、优惠政策,同时积极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

2.加强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税收网格化管理力量,设立8名网格员,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税费业务;持续丰富网上“云”功能,全面推广税收申报、发票代开、税费缴纳、发票领用、票种核定等服务,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目前已实现96%的税费事项、99%的纳税申报网上办理。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定期召开依法治税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问题,发挥领导干部引领作用,确保依法治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建立工作人员日常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全体干部已达到年度日常学法积分要求,年度学法考试全部合格,实现参学率、考试合格率100%。

3.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加强机关法治建设的关键。做好党委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会前学法和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党委中心组开展集体学法开展13次,领导干部领学各类法律法规36次。同时以局党委为主体,以局党委成员为重点,推动全员覆盖、全员学习,共组织全局学习税收法律法规7次,开展税收政策考试3次。

二、亮点成效

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把握特殊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编印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和帮助群众学习税收法律政策知识,进一步增强其守法意识,营造学法遵法的良好氛围。2022年已开展“税法进校园”,“税法进企业”,“千名税务干部访万企”大走访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次,发放税收宣传资料352份。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力量依然薄弱,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二是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三是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创新不足,真正入脑入心有限,形式与效果脱节问题依然存在。

四、2023年工作计划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建为引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立足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发挥主观能动性,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制部门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法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持续巩固和拓展退税减税降费工作成效。继续严格执行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持续拓展服务便利化,进一步简化程序、资料,压缩办理时间,让纳税人缴费人更便利地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有效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三)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理论,把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与学习遵守法律方面相结合,着力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为“八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持续通过会前学法、集中专题学法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政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新出台优惠政策落实等多方面专题培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二是持续开展日常执法督察,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追究督促落实问题整改,促进税法遵从,增强纳税人的遵法守法意识。

(四)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持续完善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对每个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执法风险进行梳理,依托金税三期、内部控制系统、发票2.0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建立执法风险预警提醒制度,排查、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最大限度地防范执法过错,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