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博湖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继续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2023年度述法工作,建立整改台账,目前已将2023年的个性、共性10条问题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列入政治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以来,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次,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党日专题学习1次,主要领导为党支部讲授法治主题党课和法治课2次。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一是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博湖县交通运输局突出抓好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突出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同时,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博湖县交通运输局法律法规个性内容清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使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法治思维、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学习43次。三是积极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2024年以来,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目前已参加12期,参训人数达70人(次)。
二、强化组织机构建设
(四)健全组织机构。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由法治专干承担,有效地保证了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五)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为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开展落实好法治工作,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工作性质,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博湖县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博湖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法治工作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使今年的法治建设工作能有新内容、新起色。
三、推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材料,压缩办理时限。2024年,我们推进高效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一次办”,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1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跑动次数从原来的3次压缩至1次,证明材料从11份减少至5份,办理环节从3个减少至1个,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深入推行“一窗受理”改革,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2024年共办理业务事项746件,其中:受理办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9件,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复业、终止、变更9件,证件换发补证21件,道路运输车辆注销7辆,车辆新增14辆,车辆变更28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330件(其中跨省通办33件),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继续教育295件,巡游出租车从业人员注册33件。受理办结“12328”交通运输服务投诉22件,12345政务投诉24起,全部做到了100%受理,100%当场或承诺期内办结,未出现一起业务滞办、拖办现象。
四、落实依法行政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八)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2024年我局共发文19份,未印发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九)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制定《博湖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清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规范和加强博湖县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定落实《博湖县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以来共对16份对外签订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五、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十)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减免责高频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规范裁量权的行使。2024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卷34宗,其中包含2宗轻微免罚案卷,4宗减轻处罚案件。
(十一)开展各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2024年以来,对辖区内道路客运车辆开展执法检查31次,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执法车辆31辆次;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进行道路巡查30次,巡查里程共1088公里,积极排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对辖区内水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出动海巡执法艇3艘次,执法巡查车辆51辆次,执法人员122人次,检查游船153艘次,排查隐患3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我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治理超限超载执法工作,今年以来,联合执法检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10车次,查处超限超载消除违法行为车辆21辆。
(十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知识测试。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024年以来参考人数达42人次。二是2024年以来积极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县司法局组织的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执法培训7次,培训人数达49人次。
(十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公示。2024年以来,对已办理的43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公示公开;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通过文字、影像、照片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决定、送达等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今年以来共归档96条音视频;三是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成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确定法制审核人员,对执法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核。2024年以来博湖县交通运输局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3起,召开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会议3次,有效规范了执法程序。
六、强化普法宣传,完成“八五”普法工作任务
(十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博湖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拟定“普法责任清单”。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细化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本单位开展的普法工作,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2024年以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工作60余次,普法对象达130人次。
(十五)做好重点内容宣传。以4月宪法宣传月、5月民法典宣传月等为契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及广大从业者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他们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500余份,入户普法100余人40余户。
七、存在问题
1.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方面,不够入脑入心,学习浮于表面,未能真正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法治精神的重要意义。在工作开展上,没有取得大的创新,基本停留在传统工作方式上。在思想上,也还存在法治就是学习法律法规的思想,对法治建设工作了解不深,认识不全。
2.在学习法律知识上有实用主义思想,对于交通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多学,无关的法律法规少学或者不学。对新修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和深度仍有待加强,干部自主学习法治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主动性也不高。
3.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一是办案人员自身业务知识不扎实,对自己要求不严,绝大多数人对业务知识缺乏学习热情,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掌握不详细,一知半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二是由于部分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阻力,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阻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执法难度;三是执法人员在制作执法卷宗时,对文书制作的程序不够了解、文书编写的不够规范,还存在许多问题,执法人员需要进一步规范案卷制作程序、内容,加强对案卷的整理归档。
八、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共性清单、应知应会个性清单,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治学习培训工作,杜绝违法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博湖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持续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廉洁教育视频,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