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博湖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以来,博湖县统计局围绕贯彻实施《博湖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目标任务,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谋划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具体措施。二是完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将其纳入单位绩效考评指标,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部署4次,每年4月1日前通过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能够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4场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二是主要领导结合统计系统法律法规学习,面向单位领导干部讲法治课1场次。单位全体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8场次,学习“法宣在线”法治培训平台11人次,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1场次,切实有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决定,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及有效期制度、动态清理制度、备案审查制度。2024年,博湖县统计局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博依委发[2021]3号),配齐配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遵循依法决策程序。博湖县统计局目前聘请新疆腾格斯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1名。
(五)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实施《博湖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博政办[2024]1号),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执法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和“首单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今年以来,按照《博湖县行政执法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和《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开展统计执法检查9次,立案1件,处罚1件。
(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认真梳理、精准定位,经自查,博湖县统计局不存在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七)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博湖县统计局今年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3场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和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执法监督机制,按时上报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效。
(八)完善多调联动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促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水平。今年以来,博湖县统计局全体领导干部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4场次。
(九)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博湖县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自查报告,开展以案释法和违法警示教育等活动2场次。
(十)汇聚行政机关监督合力。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规范统计行为,完善统计造假惩机制。县统计局执法人员参加州统计局组织的交叉执法检查,检查我县6家企业,均不存在问题。二是加强统计监督,依规依纪处理统计造假问题。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工作,推动党内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融合。今年以来,我县无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十一)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培育工作。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部署,依托新疆干部网络培训学院、法宣在线平台,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法治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单位内部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场次,行政执法人员今年参加司法局举办的培训4场次。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取得国家执法证3人,县级执法证11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治统的氛围不浓厚。主要表现在引导干部自觉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办法不多,形式单一。
(二)统计法治环境有待优化。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缺乏对统计法律的敬畏意识。有的统计调查对象对于填报统计数据的积极性不高,存在催报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贯彻。深入贯彻落实法规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督促指导,坚决扛起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责任。
(二)强化政治担当,加大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中国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大型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统计执法秩序。引导统计调查对象健全统计原始凭证,确保执法检查有据可依,有据可查。认真执行立、结案报告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务求统计执法案卷更加规范化。
博湖县统计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