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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博湖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11 13:46 来源:博湖县审计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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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自治区审计工作会议及县委审计委员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博湖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规范收入征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履行了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职能,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把好政府举债的融资关口。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贫困人口就业、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全力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生态保护,不断优化生态环境。

——规范收入征管,实现财政运行稳定。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严格依法征税,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对水资源费、土地租赁金等征缴力度,努力做到各项收入及时入库。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超过70%以上,不断加大基层基础投入,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完善预算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完整编制“四本预算”;加大预算资金统筹力度,2022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0万元,依法依规全面公开政府预算信息,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制定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和相关实施细则。

——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形成,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力度不断加大。已建立全面整改、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审计整改布局。截止20237月,对2021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问题39个,整改问题金额1273万元,制定整改措施127项,重点督办的问题进展顺利,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反映: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5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92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200万元,调入资金5449万元,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0万元,上年结转4555万元,本年收入总计1481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6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9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98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776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48174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5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000万元,上年结转4494万元,本年收入总计474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2777万元,调出资金53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70万元,结转下年8741万元本年支出总计47411万元;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万元,本年收入总计12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万元,调出资金126万元(调至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总计127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587万元,支出1269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889万元,本年末滚存结余6079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进行预算调整,涉及金额2540万元。2022年总预算未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预算调整未调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但决算报表中反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0万元。二是应交未交非税收入,涉及金额139.15万元。截止2022年末,财政非税专户其他应付款--非税收入科目年末余额139.15万元未缴入国库,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县财政局已将滞留款项缴至国库。三是无预算采购,涉及金额25766.42万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7188.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2954.52万元,无预算采购25766.42万元。四是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2022年总预算会计账套107笔收支业务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95笔收支业务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五是出资股权未计入股权投资,涉及金额46681.61万元。六是对国企监督管理不到位。截止202366日,博湖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审计的6个部门共收到财政预算拨款3478.3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研究议事程序不规范、上级补助收入在往来款项科目核算、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等共涉及29个问题,涉及资金332.2万元。

(一)1个部门单位退回的押金、办公费、电费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82万元。

(二)1个部门单位实行集中管理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产权注册登记不是该部门,差费报销未在用人单位,未与原车辆单位签订委派用人合同。

(三)4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73.74万元。1个部门4辆车未在固定资产账面核算。1个部门购买大地测量仪器未及时登记入账。1个部门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1个部门处置固定资产未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处置模块进行申请及处理,固定资产卡片未减少。

(四)1个部门3项资产闲置,未产生效益,涉及金额8.88万元。

(五)1个部门未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时划拨资产。

(六)1个部门其他应收款-电费未及时核销。

(七)2个部门开会研究不规范,未开会研究或先支付后研究支付大额支出。

(八)1个部门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不一致。

(九)2个部门财务手续不完备,涉及金额3.64万元。部分原始票据分管领导、经办人未签字。

(十)1个部门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0.5万元。

(十一)1个部门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0.74万元。

(十二)1个部门上级补助收入在往来款项科目核算,涉及金额2.5万元。

(十三)1个部门固定资产未及时划转。

(十四)2个部门未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十五)1个部门宣传品未建立入库、出库清单,涉及金额3.8万元。

(十六)1个部门劳务合同签订不规范。

(十七)1个部门未及时上缴财政款0.11万元。

(十八)1个部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235.47万元。

(十九)1个部门2022年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年末未按规定进行结转。

(二十)1个部门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二十一)1个部门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归档不完整。

(二十二)1个部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二十三)1个部门超标准报销探亲交通费。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将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1家国有公司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外提供担保借款150万元,未建立风险防控措施。

2.2020年投资60万元参与砂石料项目至今无收益。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1个县直单位开展自然资源资产集中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照法律规定,定期开展调查统计农药使用量工作。

2.高标准农田项目尚未完成移交登记造册工作。

3.兽医实验室医疗废弃物管理不规范。

4.2020年度农药使用量减少目标未实现。

5.农机深松整地面积任务未完成。

6.废旧地膜回收监管履职不到位。

7.未落实化肥零增长任务。

8.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存在农资店、兽药销售店经营过期农药、农资和兽药的情况。

9.履行职责不到位,农药包装物污染未得到有效防治。

四、其他审计项目情况

(一)博湖县2019-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切实保障农牧民权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系统管理不规范,录入名册与发放表不一致。

(二)2020-2022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对一个县直单位进行了2020-2022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截止2023120日,该单位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检查制度、网络舆情引导等相关制度。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力度,改进预算编制方法,依法进行预算调整,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狠抓财政收入管理,大力增加财政收入。进一步加大“开源”。加强收入组织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及时发现新的收入增长点,培养优质税源,完善财税分析制度,细化征收方案,严格依法治税,增强征管工作合力,加强风险应对管理,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各项工作措施,有效激发经济增长活力。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支出规模。一是科学编制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各部门、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二是细化预算支出项目,完善追加支出审批程序,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坚决守住民生底线,做好增收节支,优先保障民生重点支出。三是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规范和细化采购预算,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督促各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做好全年采购计划,详细列出年度采购项目、资金和采购时间等,把项目落实到每一个采购对象。二是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对无采购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项目,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以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硬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减少随意性、盲目性。

(五)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国有企业监管体系,积极履行行政监管责任,引导国有企业发挥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国有公司投融资风险防控。公司在对外提供担保、借款和投资前,对相关利益方的资产、负债、现金流、经营情况、偿债能力进行充分的核查评估,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有损失和风险。

(七)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标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落实完成各项环境保护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不良生态环境现状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对耕地造成的污染,发挥职能部门保护耕地质量的作用。利用好草原,增强草原资源禀赋优势,发挥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效益,提高农牧民草原管护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化肥农药减量目标,落实化肥零增长任务,预防耕地污染和生态环境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