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公告
2024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4年第三季度确认的13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
2024年10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4年第三季度确认的13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