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并结合我局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1.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印发《2023年财政项目预算编制办法》,较往年提前启动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实施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促进规划与预算有机融合,增强预算前瞻性。支出预算充分考虑财力“紧平衡”特点,以项目库为抓手,严格分类分级和滚动管理,夯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按照“一本计划两本预算”开展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具体落实到每块宗地,改变以往基数乘系数的做法,促进科学编制。
2.以绩效评价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启动“绩效管理年”,分类完善绩效目标与指标体系,评价重点聚焦到目标评价、政策评价和中长期阶段性评价,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实施重点跟踪评价,农村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进行中长期阶段性重点评价,政银合作政策开展整体政策绩效评价。深化评价结果运用,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完善重要依据,推动涉农、科技产业、政银合作等专项资金的整合和政策优化。
3.贯彻落实县级财政体制。制定新一轮体制实施细则,将体制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实,明确县级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划分,促进各区域权责清晰、财力协调,调动县级积极性;进一步理顺县级、乡镇财政关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县级加快发展。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2023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县市均衡发展,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规范政府性债务管控。落实“三个确保”的管控目标,进一步明确责任、源头管控、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加强监管。强化源头管控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和政府支出责任合理规模。开展存量债务置换,有效降低债务成本。
5.深化财政管理监督,完善政府治理财务运行机制。一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指引》,推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提升。二是财政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预算编制、绩效目标模块上线运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面实施,支付流程从3天缩短到1.5天。三是全面加强县级财政专项资金信用承诺,对申报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整改。开展专项资金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制定跟踪落实办法和“两清单一销号”制度;开展房产出租清理整改,规范房产出租管理。
二、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落实财政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财政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融入财政业务工作全过程。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对我局承担的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保障落实。
2.推进法治财政考核标准化管理。按照财政改革创新要求和全县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体系具体内容,着力对标找差,全面提升。加强全县财政系统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督导,建立信息化考核平台,开展我县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评估,推进县财政上下联动,整体提升。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依据最新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规范性发文中的依据条款、责任条款等表述。优化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的“规范性文件处理”模块。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财政政策措施,开展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会同县有关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4.依法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定《2023年博湖县预决算公开》,县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县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财政管理制度等,实现了“双公开”。扩大绩效信息公开,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的自评价予以公开。重点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管理,着力创建全县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示范项目,形成示范项目创建及实施成果报告。
5.加强行政审批改革标准化管理。依法做好财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完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编制和入库。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清单、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行政事业基金和收费清单管理。全面落实有关行政确认事项的不见面审批工作。
三、高效落实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各行政执法单位罚没收入直接上缴国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纳入公共预算,实行收支脱钩。
2.支持加强各级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设,落实各项保障。主动配合推进我县各级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设,切实加强综治及平安建设等政法经费保障力度。
3.严肃落实财经纪律若干规定。通过细化预算编制,做好源头控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全县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持续下降。
4.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管理,厘清相关活动涉及的政府和市场间职能边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财政统筹算好“五本账”:“发展账”、“收入账”、“支出账”、“效益账”、“债务账”,促进“六稳”工作,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1.坚持民生优先,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是支持全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完善补偿政策,支持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支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推进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建设。坚决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坚守国家法律“红线”、财政可持续发展“底线”。二是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合理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四补一贴”及高校毕业生等扶持政策。强化社会治理保障,继续推进平安县城建设等民生实事。三是强化城市建设保障。多措并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项目分类保障;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完善城维体制,优化管养定额标准,促进县城精细化管理。
2.坚持精细管理,提升依法科学理财水平。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项目库建设,推动专项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扩大绩效信息公开范围。二是优化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制定我县改革方案,合理确定义务教育等八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三是贯彻“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纳入绩效管理,绩效评价范围扩大到基本预算,加强财政政策和项目的系统性评估,试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四是深化政府财政财务治理。
3.全面从严治党,对标找差创优,持续加强财政部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财”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进一步扩大财政工作开放度,深化人大代表报告联系常态机制,对标找差,坚持用户思维,注重客户体验,努力锻造更优质的财政服务,不断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