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安委员:
您好!您在博湖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部分学校、幼儿园增加公用经费的建议的提案》(第2021220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对教育投入也逐年增加,全县的教育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得到很大改善。但基于我县财政收入总体体量小,对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来说是杯水车薪,特别是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新增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较大,导致全盘考虑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资金预算更是难上加难。
您提案所述第五小学的情况属特殊情况,也确实客观存在。我局将积极发挥财政资金调配作用,我们将与县教科局积极对接,共同协商解决公用经费短缺的问题。拟从教育附加经费中调剂部分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缺口,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好资金保障。
主管领导:韩祖湘 职务: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6622322
承 办 人:马培磊 职务:副局长
联系电话:6622858
博湖县财政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