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报告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骆建鑫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聚焦法治思维,法治建设有责有为。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1+6+X”学法用法清单,组织“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6次3104人次,组织各类综合法律知识培训3次410人次,领导干部任前考法8场次182人次。二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对接县委、县政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2次,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执法协调小组会议、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各1次,部署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三是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全县56个单位(含7个乡镇)签订法律顾问打包合同2个、聘请律师24名,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职责。
(二)聚焦规范执法,行政执法有力有序。一是严把执法“进口关”“出口关”。核发执法证件32个,注销15个,建立博湖县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机制,组织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3次1257人次。二是推进乡镇赋权工作。除博湖镇实施31项处罚权赋权事项外,其他乡镇均实施32项,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在政府网站公布乡镇权责清单62项、县乡属地管理责任清单94项。三是规范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博湖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指引、清单格式》,编印2个行政执法规范化实用手册,规范流程指引9个、执法文书参考样式64个,2024年针对县域内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开展行政检查3次。
(三)聚焦依法行政,行政复议有理有据。一是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9个,征集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题50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政策性文件14件。二是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全县7个乡镇和25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梳理清理工作,梳理执法事项3784项。联合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检查4次,专项督察1次,下发通报5期,抽查执法案卷825件,合格率96.6%。三是复议为民化解矛盾。建设接待、听证、调解、审理室功能齐备的规范化办案场所,印发《博湖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方案》和《博湖县行政复议员选聘办法》,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聘请6名行政复议员,2024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件,受理13件,均已办结,答辩率100%。
(四)聚焦法律为民,基层治理走深走实。一是突出重点节点普法。以“宪法十三进”为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0次,举办法治讲座15场次,开展去极端化宣讲2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2万人次。印发便民联系卡16000户,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179次,举办法治讲座128场次,开展普法宣传133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57件,提供法律意见69次,对全县126名“法律明白人”培训2次,开展“法律明白人”知识竞赛活动1次。二是突出重点人群普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开展“暑期法治小课堂”活动32场次,讲法治课6场次。发起2023年博湖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投票,阅读量达1.2万余次。搭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47件,其中民事案件30件,办理法律帮助46件,解答实地咨询191件、12348热线电话咨询356件。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深化《法治博湖·半月谈》普法栏目,组织26个单位录制节目,播出44期。攥写依法治县简报58期、每周动态42期,利用“西海法治”“博湖零距离”编发信息138篇,创作普法短视频42个,被自治区、自治州、县级媒体采稿38次,浏览量10万余人次。
(五)聚焦“西海枫景”,安全防线织密织牢。一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对全县261名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2场次。二是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不断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互学互评工作8场次、培训6场次。
二、亮点工作
打造文明有“理”品牌。开通运行具备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小程序“博湖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平台”,创新推出《博湖县行政执法减免责“四张清单”指导意见》《博湖县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实施方案》,选聘17名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6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回访1次,收集执法建议5条、涉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1条,检查频次较上年度减少35.52%,与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座谈1次,化解政企矛盾。打造集信访受理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驻智能终端设备5台线上宣传1200余次,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坚持“统筹发力”推进,塑造法治建设“同心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推动落实等具体工作。针对博湖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二是坚持“多跨协同”监督,增强协调监督“公信力”。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促进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信访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探索建立“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法,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激活行政执法监督“神经末梢”。三是坚持“队伍建设”强基,增强长效运行“保障力”。大力加强全县法治人才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鼓励全县干部人才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