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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述法报告博湖县党委书记 李华

发布日期:2025-02-05 12:02 来源:博湖县司法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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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述法报告

博湖县党委书记 李华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做贯彻落实的推动者。坚持从高从严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群体,带头落实学法、讲法制度,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学规71次,有效推动法治建设、民主决策等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坚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主动认领2023年度区、州专题述法反馈问题11条,全部完成整改并有效巩固提升。健全完善县委议事决策规则,将原有192个县级议事协调规范调整至24个,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形成县委正确领导、政府依法行政、人大有效监督、政协协商议政、各级党员干部坚决执行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依法决策,做公正司法的执行者。落实依法依规决策工作要求,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在重大项目、合同审查等方面出具法律意见700确保县委依法履行地方党委各项工作责任坚持定期听取人大、政协和“一府一委两院”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全过程和各方面。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按时召开述法专题会议,持续深化“现场+书面”述法、点评、总结、整改四个关键环节,全县56个单位63个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发挥法治督察“指挥棒”作用,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中期评估、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问题,发挥政府督查、纪检监察、法治督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将法治督察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形成“述考评督责”协同联动机制。

(三)强化责任落实,做法治建设的践行者。坚持以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常委会末位表态、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有关事项149项,向州党委请示汇报事项31项,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17次,严格落实“逢提必考”,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法7142人次。以“宪法十三进”为载体,充实“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0余场次。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机融合,深化“1+N”村居法律顾问结对帮扶行动,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开展乡村基层普法活动43场次,乡村“法律明白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73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发展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大调解”工作格局

(四)强化多元化解,做基层治理的见证者。完善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化解方式的联动衔接机制,持续深化1+4+N”召集人工作制、“警司联动”机制,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推行“5432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改革创新调解模式,有力构建各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格局,2024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444条,化解率99.52%充分利用派出所、司法所的职能优势,健全完善“一格一警一调解员一法官一律师”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深化357”调解模式,强化“诉调联动”,降低万人成诉率,实现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解决。2024,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受理379件案件,成功化解379件,成功率100%,协议涉及金额达700余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

博湖县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持续用力。一是在落实责任上持续用力。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工作责任,切实把各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二是在传导压力上持续用力。严格执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制度、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各协调小组会议,亲自听取、督促、指导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县有机统一。

三是在依法治理上持续用力。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工作要求,按照“一套体系明路径,五治融合强推进,N措施保底线思路,构建博湖社会治理工作模式,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持续发挥普法讲师团自身优势,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