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述法报告
博湖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李强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理念。本年度,本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结合党内法律法规、民政业务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组织全体干部以集中学习、理论研讨、观看视频、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前学法制度。截至目前,带头讲党课3场次,开展法治讲座2场次,会前学法8场次,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场次,对5乡2镇民政业务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全覆盖轮训7场次。
(二)依法行政,以法治思想引领健全民政领域法治建设。
一是依法保障,持续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督促社会救助科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政策,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持续巩固城乡低保扩围。截至目前,通过全覆盖摸排困难群众,新纳入低收入人口范围230户474人,通过经济状况调查核实动态退出9户29人、纳入渐退期4户8人。二是依法救助,精准帮扶特殊困难群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办法,精准认定,分类救助,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791.64万元。三是依法治理,统筹推进基层政权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全县32个行政村(社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截至目前,安排业务骨干赴各乡镇实地督促指导15次,开展法律政策理论培训7场次。四是依法办理,持续优化婚姻、收养社会服务。督促相关业务人员加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法律政策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政策依法办理相关业务。截至目前,2023年办理结婚登记304对、补办结婚证92对、申请离婚205对、实际离婚122人、补发离婚证42对,各类档案查询100多人次。五是依法注册,规范审核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博湖县现有20个社会组织,其中今年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新登记注册3个,完成年检17个。六是依法管理,专项整治殡葬领域行业乱象。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开展殡葬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1批次,野外用火专项治理2批次,并完成殡仪馆、南山公墓遗体等相关情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殡葬系统”录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沟通、学以致用,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凡是遇到疑难法律问题,及时联系法律顾问,充分利用其本身的法治优势和专业水平,避重就轻,找出最合理又合法的解决办法。
(二)以身作则、严抓落实,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带头学习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带头为党员干部普及法律知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督促好其他班子成员、下属事业单位、科室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依法依规办事。
(三)认清职责、统筹谋划,切实履行好法治主体责任。聚焦民政工作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决将依法行政的理念融入民政各项业务中,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定期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