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政干任字〔2024〕5号
关于韩祖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经2024年7月15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
韩祖湘同志任县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周秀英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少华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杨辉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红侠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苏晓阳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
郑强同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韩祖湘同志县财政局(国资委)局长职务;
张少华同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梁英同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国晋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道尔加拉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董立群同志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刘纪生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曹克图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辉同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博湖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