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公示台账(2025年2月25日) | ||||||||
案卷编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名称 |
车号 | 违法事实 | 法律依据(需写明违反的、处罚的、自由裁量的条例) | 执法决定 |
执法主体名称 | 日期 |
新巴博交执运政〔2025〕0002号 | 巴州路成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XX分公司 违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案 |
巴州路成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XX分公司 | 新M433XX | 巴州路成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XX分公司违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 |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减轻行政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序号1 | 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 |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 2025/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