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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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刑)行罚决字[2025]11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5年1月27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阿地力江·买买提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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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4年12月29日12时,违法行为人阿地力江·买买提明、瓦力斯·吾布力、艾合买提江·依米提三人在焉博公路段阿地力江·买买提明车内(车牌号:新MDF581)吸食新型毒品“莫合烟”。经对阿地力江·买买提明吸毒检测,(美托尼秦)呈阳性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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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二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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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拘留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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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5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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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刑)行罚决字[2025]12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5年1月27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瓦力斯·吾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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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4年12月29日12时,违法行为人阿地力江·买买提明、瓦力斯·吾布力、艾合买提江·依米提三人在焉博公路段阿地力江·买买提明车内(车牌号:新MDF581)吸食新型毒品“莫合烟”。经对瓦力斯·吾布力吸毒检测,(美托尼秦)呈阳性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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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二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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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拘留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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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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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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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城)行罚决字[2025]4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5年1月23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拜克尔·麦麦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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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5年1月18日23点30分,在博湖县大四喜棋牌室内陈世龙、司马义·艾拜东、乌拉依木·艾排东、拜克尔·麦麦提等四人,以打麻将“血战”的方式进行赌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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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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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收缴其持有赌资22元及7张板子、罚款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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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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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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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城)行罚决字[2025]5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5年1月23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乌拉依木·艾排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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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5年1月18日23点30分,在博湖县大四喜棋牌室内陈世龙、司马义·艾拜东、乌拉依木·艾排东、拜克尔·麦麦提等四人,以打麻将“血战”的方式进行赌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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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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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收缴其持有赌资110元及27张板子、罚款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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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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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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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城)行罚决字[2025]2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5年1月23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陈世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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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5年1月18日23点30分,在博湖县大四喜棋牌室内陈世龙、司马义·艾拜东、乌拉依木·艾排东、拜克尔·麦麦提等四人,以打麻将“血战”的方式进行赌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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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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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收缴赌博赌资42元、罚款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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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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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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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城)行罚决字[2025]6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5年1月23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司马义·艾拜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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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5年1月18日23点30分,在博湖县大四喜棋牌室内陈世龙、司马义·艾拜东、乌拉依木·艾排东、拜克尔·麦麦提等四人,以打麻将“血战”的方式进行赌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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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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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收缴其持有赌资32元及8张板子、罚款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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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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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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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城)行罚决字[2025]3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5年1月23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刘金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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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5年1月18日23点30分,在博湖县大四喜棋牌室内,刘金花作为店主为陈世龙、司马义·艾拜东、乌拉依木·艾排东、拜克尔·麦麦提四人实施赌博违法活动提供场所及赌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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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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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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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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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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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博)行罚决字[2025]13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5年1月28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艾则孜·塔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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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5年01月24日01时许,在位于新疆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117号的尚宪军滴灌带厂员工宿舍,艾尔肯·托乎提、沙买提江·麻木提、艾则孜·塔依酒后因工作一事发生争吵,在争吵的过程中艾尔肯·托乎提与沙买提江·麻木提相互殴打。艾则孜·塔依在劝架过程中被沙买提江·麻木提用小刀划伤,后将沙买提江·麻木提殴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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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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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拘留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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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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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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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博)行罚决字[2025]14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5年1月28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沙买提江·麻木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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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5年01月24日01时许,在位于新疆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117号的尚宪军滴灌带厂员工宿舍,艾尔肯·托乎提、沙买提江·麻木提、艾则孜·塔依酒后因工作一事发生争吵,在争吵的过程中艾尔肯·托乎提与沙买提江·麻木提相互殴打,随后沙买提江·麻木提掏出小刀将艾尔肯·托乎提、沙买提江·麻木提刺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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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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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收缴其作案使用的刀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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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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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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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博)行罚决字[2025]15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5年1月28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艾尔肯·托乎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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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5年01月24日01时许,在位于新疆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117号的尚宪军滴灌带厂员工宿舍,艾尔肯·托乎提、沙买提江·麻木提、艾则孜·塔依酒后因工作一事发生争吵,在争吵的过程中艾尔肯·托乎提与沙买提江·麻木提相互用拳头殴打对方的面部,用拳打完后艾尔肯·托乎提又拿起玻璃酒殴打沙买提江·麻木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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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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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收缴其作案使用的两个碎酒瓶、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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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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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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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刑)行罚决字[2025]10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5年1月23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依力哈木·阿不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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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4年9月底至2024年11月期间,违法行为人依力哈木·阿不都在焉耆县金粮路佳和商城小区大门口及其他处向米日扎提·牙合甫江(另案处理)以每包200元的价格共计7200元购买36包(小包)新型毒品“莫合烟。在此期间违法行为人依力哈木·阿不都将购买的新型毒品“莫合烟”带回自己的位于博湖县博斯腾湖乡的家后,在卧室内、在自己的私家车内,多次吸食新型毒品“莫合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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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五项、第七二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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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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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