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5-01-26 18:37
来源: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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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 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
填报单位(盖章):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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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25年1月20日 |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联合部门 |
抽查时间 |
1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综合监管 |
定向 |
20% |
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行政检查; |
重点 |
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 |
博湖县市场监管局 |
博湖县应急管理局 |
2025年1月至3月 |
2 |
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
定向 |
50% |
对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无证经营”的行为检查 |
重点 |
对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 |
博湖县市场监管局 |
博湖县财政局 |
2025年6月 |
3 |
烟草零售监督检查 |
定向 |
5% |
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监管 |
一般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博湖县烟草专卖局 |
博湖县市场监管局 |
2025年7月至8月 |
4 |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综合监管 |
定向 |
20% |
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重点 |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
博湖县应急管理局 |
博湖县市场监管局 |
2025年7月至9月 |
填表说明:1、上述为示例,请参照填写;2、请参照《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制定抽查计划。 |
填报人:赵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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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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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 2025年度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计划 |
填报单位(盖章):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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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25年1月20日 |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时间 |
1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定向 |
30% |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
网监科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二所,食品药品化妆品综合管理科、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监管科 |
2025年3月至4月 |
2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定向 |
20%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二所,网监科、食品药品化妆品综合管理科、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监管科 |
2025年4月至5月 |
3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 |
20%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二所,网监科、食品药品化妆品综合管理科、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监管科 |
2025年5月至6月 |
4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 |
20%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二所,网监科、食品药品化妆品综合管理科、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监管科 |
2025年6月至7月 |
5 |
公示信息检查 |
定向 |
20%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二所,网监科、食品药品化妆品综合管理科、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监管科 |
2025年7月至8月 |
6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定向 |
20%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食品药品化妆品综合管理科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二所,网监科、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监管科 |
2025年8月至9月 |
7 |
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
定向 |
20% |
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重点为受行政处罚、上一年度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单位),以及经营状态异常的企业 |
食品药品化妆品综合管理科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二所,网监科、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监管科 |
2025年9月至10月 |
8 |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定向 |
20% |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 |
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监管科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二所,网监科、食品药品化妆品综合管理科、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监管科 |
2025年3月-10月 |
9 |
计量监督检查 |
定向 |
20%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监管科 |
市场监督管理一所、二所,网监科、食品药品化妆品综合管理科、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监管科 |
2025年3月-10月 |
填表说明:1、上述仅为示例,请参照填写;2、请参照《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3 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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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赵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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