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 | |||||||
案卷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内容 | 备注 |
博林草罚立字[2025]第01号 | 博湖县XX木材加工厂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运输木材案 | 博湖县XX木材加工厂 | 2024年4月以来,博湖县XX木材加工厂在没有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况下,多次将加工好的木材板条运输至焉耆县进行销售,涉嫌无证运输木材。经现场勘验和林木检疫人员鉴定,该厂加工销售的木材上有林木病虫害,木材属于虫害木,其行为属于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运输木材。 | 博湖县XX木材加工厂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2025年1月21日 | 1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 、处19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