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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博公(交)行罚决字[2024]147号

发布日期:2024-10-14 10:42 来源:博湖县公安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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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博湖县公安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公()行罚决字[2024]147

行政处罚时间

2024年10月7日

行政处罚对象

周广智

行政处罚事由

2024年09月15日12时20分许,周广智醉酒后驾驶新M90334号长安牌小型客车行驶至博湖县西游路蓝翔公司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于2024年09月15日12时28分许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周广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144mg/100ml,于2024年09月15日13时10分许民警将周广智带至博湖县人民医院抽取静脉血液,现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4年9月18日经新疆汉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编号为E758308血液样品中检出110.69mg/100mL的乙醇。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壹仟伍佰元

公示日期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