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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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塔)行罚决字[2024]5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4年8月12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刘振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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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4年08月11日23时许,博湖县公安局塔温觉肯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在新疆博湖县塔温觉肯乡克日木哈尔村一组054号,姚全忠、摆生荣、阿里木·肉孜克、刘振青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底注5元,一翻10元,二翻20元,三翻40元封顶,现场查获赌资共计200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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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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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伍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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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