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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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本)行罚决字[2024]107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4年8月9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蒋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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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3年6月8日22时许至2023年6月9日8时许,蒋云山在艾合曼提·依明江于和硕县塔阿木布拉克二楼宴会厅组织的赌场内,向1名参赌人员提供赌资1.95万元,该赌场赌资10万元以上,抽头渔利7000余元。2023年6月30日蒋云山在王杰于库尔勒市阔什巴格风情园内组织的赌场,为1名参赌人员提供赌资2万元,获利800元。2023年7月13日23时许至2023年7月14日5时许,蒋云山在艾合曼提·依明江于和硕县塔阿木布拉克二楼宴会厅组织的赌场内,向1名参赌人员提供赌资13万元,获利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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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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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叁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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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