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机关 |
博湖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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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公(本)行罚决字〔2024〕84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4年6月27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图尔艾力·阿卜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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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由 |
2024年06月26日18时11分,在博湖县本布图镇第三小学对面,王玉东因图尔艾力`阿卜拉醉酒后前往其家中摘杏子,王玉动劝其离开,图尔艾力`阿卜拉与王玉动相互推搡,后王玉动与图尔艾力`阿卜拉相互推搡至其姐夫艾科拜尔`麦麦提家门口,图尔艾力`阿卜拉朝王玉动头部打了两拳,王玉动坐在地上拨打报警电话,出警人员艾合买提·艾白都拉、斯坎德尔·阿卜利孜到达现场询问情况时,艾科拜尔`麦麦提多次抓着王玉动的衣领让其站起来,王玉动的弟弟王家驹从外面干活回来看到其哥哥被打,冲过来朝艾科拜尔`麦麦提背部踹了一脚,后被图尔艾力`阿卜拉按倒在地上,王家驹在倒地时艾科拜尔`麦麦提朝王家驹脸部踹了一脚,王玉动看到其弟弟王家驹被打,使用手机朝图尔艾力`阿卜拉头部砸了三下,后使用头盔对图尔艾力`阿卜拉头部进行殴打,王家驹从地上站起来后朝图尔艾力`阿卜拉打了一拳,图尔艾力`阿卜拉朝王家驹脸部打了两拳,王家驹再次倒地时图尔艾力`阿卜拉朝王家驹腹部踹了两脚,出警人艾合买提·艾白都拉出警期间,对现场人员进行劝阻,艾科拜尔`麦麦提不听劝阻,对出警人员艾合买提·艾白都拉、斯坎德尔·阿卜利孜进行推搡、撕扯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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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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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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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4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