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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发改委发挥职能责任 助推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宜居条件好”“配套服务好”

发布日期:2024-02-29 18:53 来源: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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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近期博湖县发改委组织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教科局等成员单位,围绕“宜居条件好”和“配套服务好”两个指标,对2024年创建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提前谋划部署。

发改委作为“宜居条件好”和“配套服务好”两项工作牵头单位,充分发挥职能责任,讲解《博湖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标准责任分解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压实部门责任。强化沟通配合,凝聚合力抓落实。扎实推动示范村创建工作开展,确保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供稿人:阿热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