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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十一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1-07-01 16:43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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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6日,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候选人孟斌同志在县党政办公楼二楼西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一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了巴州博湖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事宜。现纪要如下。

关于巴州博湖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事宜

会议议定:实施巴州博湖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符合我县十四五“一区一中心五基地”总体思路,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资金投入和建设成本,有效发挥功能作用,实现功能共享。同意实施巴州博湖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分为六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由新疆博斯腾湖旅游公司牵头负责,县文旅局配合,按程序建设实施开都河景观带4A级旅游景区游客集散中心,采购区间车、区间船;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县文旅局配合,按程序建设实施开都河景区停车场1座、充电站1个、充电桩8个。项目二期: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县文旅局配合,按程序建设实施开都河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基础设施、旅游标识标牌;由新疆博斯腾湖旅游公司具体负责,县文旅局配合,按程序采购区间车、区间船。项目三期: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按程序建设实施大河口景区旅游停车场、莲海世界停车场各1座,县文旅局、林草局配合,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由新疆博斯腾湖旅游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县文旅局配合,按程序建设莲海世界景区区间船停靠点建设,采购区间车、区间船。项目四期:由新疆博斯腾湖旅游景区牵头负责,县文旅局配合,按程序建设实施智慧旅游系统。项目五期:鉴于桃花岛3A级景区暂未明确实施主体,项目前期暂不开展。项目六期: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县文旅局配合,按程序建设实施景区旅游道路建设;由新疆博斯腾湖旅游有限公司牵头负责,县文旅局配合,按程序采购区间车、区间船。会议要求:一是由县文旅局作为巴州博湖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项目的规划、实施、建设等内容,并起草巴州博湖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专班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县级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职责、完成时限,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印发实施。二是巴州博湖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专班要每三天对项目进度进行通报,提出解决方案,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项目前期手续费用。